- 「高速鐵路桃園車站特定區事業發展用地開發經營案」申請須知(草案)公告徵求潛在開發人意見
本案開發經營契約規劃為70年,基地位於高速鐵路桃園車站特定區範圍內之車站專用區,主要開發基地為「附屬事業用地」(青昇段241地號)以設定地上權開發經營使用,得採分期分區開發經營,於簽約後5年內須完成建築總樓地板面積10萬平方公尺以上使用營運;另「站區廣場用地」(青昇段241-1地號)及「交通設施用地」(青昇段241-2地號)為無償認養。
本案土地租金以各年度申報地價總額3.5%計收,為降低地價上漲風險所造成投資疑慮,其中1%隨申報地價浮動+2.5%固定(不適用「高速鐵路計畫區段徵收取得土地逕為使用收益及處分租金率計收基準」之土地租金減收規定)。
本案公告文件及申請須知(草案)資料,請逕至高鐵局官網(http://www.hsr.gov.tw)「最新消息」項下閱覽或下載,歡迎有興趣參與開發之開發商於2018年3月8日前將書面意見寄/送達高鐵局總收文處(22041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9樓)收訖。所提寶貴意見,高鐵局將於審慎評估後統一公告說明。